·新规应缴税额怎计算 “据实征收”的方法为:个人转让自有住房,以一次转让房产收入额减除房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转让房产收入额-房产原值-合理费用;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如无法提供规定资料的,则按照核定征收的方式缴纳这部分税款,即等同于原来转让房产需缴纳成交额1%个人所得税的做法,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转让房产收入额×应税所得率(住房为5%,非住房为7.5%。)×20%。
·个案举例 市民黄先生前几年用50万元房价买了一套商品房,加上付出的契税、权证综合费共2万元,假如要在明年转手卖出,成交价是55万元,但通过中介卖楼要付出中介费1万元、契税交易费等1万元,如果黄先生能提供完整清晰的房屋资料,属于据实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范围,那么他要付的个人所得税将这样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55-(50+2)-(1+1)=1万元
应纳税额=1万×20%=2000元
假如按照现行核定征收办法,黄先生要付的个人所得税则是:60万×1%=6000元
广州市地税局宣布的《关于个人转让房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中,有三条免税和退税政策,三类业主不必赶“末班车”。具体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全文][评论]
这也就意味着,如果未来转让房子时比原来增值的话,则增值的部分将要缴纳20%的税款,增值越多的房子缴纳的个税就越重。没有增值的房子则无需缴纳个税。对于目前不少想买房作投资的市民来说,明年二手出让房产时的可预期利润将被大大压缩…… [全文][评论]
面对“炒”风日盛的楼市,广州市有关方面果断出招。上周,广州市地税局宣布,从明年1月1日起将对个人转让房产的增值部分,按照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全文][评论]
·媒体报道:广州日报 南方日报 南方都市报 信息时报
新浪广州房产新闻内容意见反馈 电话:020-38219696 欢迎批评指正新浪广州房产网络广告咨询 朱先生 电话:38219767 新浪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