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向房地产市场恶行开战
囤积土地、违规交易、恶意炒作、囤积房源等行为均在惩治之列
本报讯 (记者/曾雅 通讯员/史剑)囤积土地、擅自变更规划用途、未落实公建配套同步建设、违规交易、故意延迟发售、恶意炒作、囤积房源……广州将向这些扰乱房地产市场的恶行开战。
笔者从政府部门了解到,从今天起,一场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风暴”将在广州11部门的联合部署下全面展开,重点打击房地产领域涉及的6大违法违规行为,逾期不改的不良房地产经营企业,将被依法严肃处理。
5局领导“挂帅”检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深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要求和中纪委第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从今天开始,由广州市发改委、市建委、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监察局、市统计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共同成立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组,下设5个小组,分别由市发改委、市建委、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以及市地税局选派1名副局级以上领导带队,将在广州开展为期1个月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检查行动。
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表示,政府各有关部门将通力合作,运用经济、法律及必要的行政手段,通过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房地产开发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群众投诉和媒体曝光的典型案例,使囤积土地、擅自变更规划用途、未落实公建配套同步建设、违规交易、恶意炒作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切实解决当前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尤其是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住房问题,规范房地产市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整治6大违规行为
据悉,此次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包括6大内容:
(一)全面清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中非法囤积土地的行为,主要检查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否过期。
(二)对直接影响到商品房价格的恶意炒作行为等因素进行排查,特别是对房地产企业发布虚假信息哄抬房价、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群众反映最为突出的热点问题进行大力整治。
(三)全面检查房地产开发建设中的规划执行情况尤其是配套设施的建设情况,对欺骗消费者(卖楼时未明示城市规划如市政路及消防站等设施)、规划审批手续不全、擅自变更规划进行违法建设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
(四)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价格及合同等相关交易要素,对销售合同不规范、不公平或法律要求要素不全,房地产交易环节违规收费、销售商品房未实行明码标价、不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房价以及经济适用住房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清查。
(五)全面清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不良经营行为,重点对无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将未经验收备案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擅自交付使用、因企业原因造成消费者投诉且不能在限定时间内解决或解决不善引发不稳定因素等突出问题进行整治。
(六)全面检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以及《关于加强住房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74号)的落实情况,严格税收征管,防止漏征和随意减免。通过税收调节手段进一步抑制投机性、投资性购房需求,切实调整住房结构,引导合理的住房消费。
“严打”违规房地产企业
据介绍,4月9日至13日,工作组将对列入检查范围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检查。4月16日至18日,对经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企业提出整改处理意见,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将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问题严重、影响极坏的经营主体,除依法处理外,还将通过相关媒体曝光。
随后,将对这次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积累经验,为今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打下基础。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于4月下旬将此次整治房地产市场的工作进行汇总。4月底前将向社会公布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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