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这头上诉,那头又托人呈交声明,声称上诉是被迫的。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近日,一出“公媳财产案”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黎某于1990年从潮州老家来广州南沙打工。经人介绍,她与南沙人阿维结婚——见面后就办的结婚证,婚后才知道性格不合。长期压抑的婚姻生活,令黎某终于禁不住出轨了。事情被丈夫阿维的哥哥知道后,家人常常责骂黎某,经常对人说,她是个外来的打工妹,只是靠他家才能安下身来。
不久后,阿维起诉与黎某离婚,法院判决:小孩由黎某一个人负责,房屋和其他所有财产全归黎某的公公——朱某所有。
2006年9月20日,朱某出具书面字据,其中列明“本人同意三楼归属黎某所有”。但黎某说,丈夫家里的其他人都反对她享有所有权。为了寻求法律的保障,她将公公朱某告上法庭,要求确认其享有所有权。一审法院判决支持了她的诉讼请求。
本以为可以就此了事,可公公朱某却要求上诉,本案昨天在广州市中院开庭审理。奇怪的是,朱某没有到庭——对此,黎某说,那张上诉状,只是她前夫的哥哥“拿着一张纸强行要公公盖了一个手印”而已。她向法庭递交了两份证据,上面是公公的话:“我本人不同意上诉,是我大仔逼我上诉”。
对此,公公的律师坚持上诉是公公本人的意思,至于“不同意上诉”的话,律师说:“老人年纪大了,是黎某和律师在哄他。”
日前,这桩迷离案件仍在广州市中院进一步审理中。
【评论】 【推荐】
【论坛】【大 中 小】【打印】【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