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近日已由国土资源部正式发布,并将于2007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以国土资源部令形式发布的这一规定共28条,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范围、挂牌出让截止期限、缴纳出让价款和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等作出明确规定。
记者9日从国土资源部获悉,这一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有关内容进行修改而成。鉴于物权法明确将工业用地出让纳入招标拍卖挂牌范围,规定明确将工业用地纳入招拍挂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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