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有宏观调控政策出台时,总会有许多媒体记者来电来函询问这些调控政策对开发商的影响,也有一些颇非善意的语言与问题,似乎一些政策的出台会让开发商被置于死地。有许多评论认为新出台的政策堵住了开发商钻政府政策空子的机会,让开发商的“不法”行为无处可逃,房价似乎可以下降了。
而事实证明,许多早被预言言中的事情并非不能在政策出台之前博弈,并非不能被科学地判断,并非一定要摸着石头才能过河。
市场中的经营主体最贴近市场,最了解第一线的经营运作情况,最了解政策的漏洞和客户的需求,但却被认为是最可能选择只对自己有利的政策倾向,因此常常被排斥于政策的制定之外。
政策也因此只针对于利益集团所博弈的可能性去针锋相对。结果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在试图解决一些浮在市场表面的问题时,暴露出沉在水底的漏洞,让许多临时性的政策调控措施变成了长久的政策,让本来应长久地给予市场稳定预期的政策反而成了朝令夕改的短期政策,让各种长短期政策都变成了网眼极大的筛子,又不得不用各种通知每月每月被动地去忙着打补丁。
国土资源部连续出台关于加强土地供应调控政策的相关文件,在“防止开发商囤积土地形成垄断”,但国家不是有明确的相关法律吗?1995年开始实行的《房地产法》不是既有要求又有法律的罚则吗?如果是开发商违法那么国家执法部门完全有能力按法律的要求对开发商进行处罚,又何须多次地下发各种通知呢?
看来通知正是不打自招地痛责市场行为规范管理中的缺失与不作为。假定法律不能对开发商的囤地垄断给予合法的处罚,那么一定是负责土地供给的环节给了开发商囤地的理由和给了开发商不受法律制裁的保护。在多次规模查处违法违规用地的运动中,事实是政府的违规行为和数量远远大于开发商群体的违规。
真正的垄断在于土地供给的源头。如果没有土地供给的垄断,开发商可以多渠道多方式地自由获取土地,那么怎么可能出现囤积的垄断呢?如果土地供给的数量与方式不被垄断,又有谁敢去囤积土地并期待土地会短期内升值呢?
成片土地的出让、巨大楼盘的出让所形成的政府政策性垄断恰恰在于有这样的政府垄断性的出让行为,有这样的分期开发的出让合同,有这种分期交钱、分期交地办证的合约,有这种整体出让分期规划的审批制度。
如今似乎将所有的脏水都扣在了市场的身上,似乎不理性的政策也能创造出理性的市场,似乎残酷的市场竞争可以自动地培养出大量的“雷锋”,似乎企业在市场中的核心竞争力来自于做亏本的生意。
判断企业的行为唯一的标准是法律,合法经营是企业生存的前题,政策的出台可以更加严格地规范市场中企业的竞争行为,但政策不能批评与指责企业合法的竞争行为。解决垄断只能从源头开始,没有了源头的初始化可能形成垄断的条件,自然也就减少或消除了后期执行中垄断的可能。
问题恰恰出在政策出台之前缺少一个公开的博弈过程,无法让决策者了解与知道政策的缺陷,无法知道博弈会出现的政策变异。仅仅凭出台政策的自我感觉来衡量市场的反应,其结果必然像计划经济指挥下的经济运行一样,永远赶不上变化的局面,只能不断地出台政策来改变与调整市场的运行环境,让市场的预期永远处于媒体争论的焦点上。
(任志强 作者系北京市华远集团总裁,摘编自作者个人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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